药品第三方物流发展环境
2016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从事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从“放管服”改革政策方面支持药品物流行业的发展。
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于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中,要求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鼓励多仓协同、跨区配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在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上的作用。
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其中部分新增条款对药品第三方物流的规范有着重要意义。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第三十五条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储存和运输药品;第九十九条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药品第三方物流进行延伸检查。
2021年10月21日商务部出台《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鼓励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推动药品冷链物流规范发展,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
新医改以来,医药政策开启变革之路,合规、 降价、 控费、 集采等成为医改政策的主旋律。
七部委联合印发并推进的药品价格改革,通过带量采购大幅度降低药价,最终探索建立医保支付标准;“两票制”的施行,使得大批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也促使药品流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
作为医药流通的关键环节,药品第三方物流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压力,降成本、提效率、重质量是全行业的发展目标与方向。
受疫情影响,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快速发展,医药供应链表现出需求多样化、订单碎片化、配送C端化等特征,无接触式配送、无人仓、医药物流全程可视化等新装备、新技术不断投入市场。
驱动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服务转型,关注供应链服务能力的打造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如F2C、B2C、F2b、冷链末端配送等,这些模式创新推动行业变革升级。
市场空间广阔
根据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推算
2020年全国医药流通市场的规模约为24029.87亿元,较2019年增长4%。
医药商业企业和专业药品第三方物流专注于药品物流和配送服务的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因其具有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的优势,大大节省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保证药品全链条和全过程可追溯,提高客户满意度。
根据全国各省( 市)发布的相关公告,经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21年8月我国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共377家。
从企业地区分布来看,华东地区160家,占比43%;华北地区54家,占比14%;华南地区42家,占比11%;西南地区38家,占比10%;华中地区34家,占比9%;东北地区28家,占比7%;西北地区21家,占比6%
资质壁垒
我国对医药流通行业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近年来,国家严格控制行业内企业总体数量,原则上要求各省级食药监局“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市场资源壁垒
医药生产企业在选择医药流通企业时,十分关注其下游的客户资源,即销售到终端的渠道;而医疗机构、药店等市场终端也希望与品类齐全、物美价廉、配送及时的医药流通企业合作。
服务壁垒
医药流通企业需要具备自主配送的能力,还要具备信息化的管理系统,高度执行力的配送团队,具有一定经验的营销队伍,以保证对客户的需求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国家产业政策
2021年,商务部运行司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推动药品冷链物流规范发展
基药目录扩容
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基药目录)扩大了基本药物需求和市场空间。
人口结构老龄化
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明显,60岁以上人口占比由2017年的17.30%上升至2022年的19.80%,人口结构老龄化扩大了医药市场的需求量。
医疗支出不断提升
2017年至2022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由1,777.37元增长至2,120.00元,年均复合增长率3.59%。